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吴江城镇排水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苏州吴江城镇排水检测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在国内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DCA2023-SH-011
2、采购内容:仪器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 | 1台 | |
2 | 手提式高压蒸汽灭菌器 | 2台 | |
3 | 干燥箱 | 1台 |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周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保周期: 质保期为货物安装验收后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服务及提供损坏配件。供货方应终身负责维护维修。
(4)售后响应时限:投标人需承诺,一旦故障发生,卖方将接到买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答复,通过电话或传真迅速处理,另一方面卖方将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通常2小时内要作出结论分析,得出结论后,即马上处理。同时记录买方意见,只要买方要求合理,即无条件满足。
(5)验收标准:投标投标人中标后提供货物及配件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投标人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货物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供货方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得转包,但项目非主体及关键部分可以分包,分包单位须经采购人确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现场报名,文件费每套300元,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
2、获取采购文件报名及发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3、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谈判响应资格。原件报名时备查,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代理人报名的,法人身份证无需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五、开标:
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含)-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服务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最低收费标准3000元收取。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提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通过收到提疑后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所有谈判响应单位,逾期未提问视为无疑义。
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仅限一人),且携带有效身份证,开标现场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投标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吴江城镇排水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厂
联系电话:63092021-800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联系电话:0512-63619715-800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淑坚、刘太宇
电话:0512-63619715-8002
九、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投标网、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公告期为三个工作日。
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