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DCA2023-GC-001
本招标项目联丰村马家浜、庙头村徐家港、胜墩村29个乡村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联丰村马家浜、庙头村徐家港、胜墩村29个乡村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联丰村马家浜、庙头村徐家港、胜墩村
2.1.2建设规模:联丰村马家浜、庙头村徐家港、胜墩村29个乡村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二期)。
2.1.3合同估算价:39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5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15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5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1.1包含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及专业设计配合工作。包括各个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1.2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2、采购、施工范围: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红线范围内的乡村空间改造的施工及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及审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和要求。
2.4设计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设计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3.3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苏州市外企业须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提供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
(4)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规定,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设计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制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1本项目实行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1.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4.1.3各投标单位必须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时0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17日13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时30分。
5.5地点:平望镇梅堰社区318国道(梅堰水利站)招标办公室3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农村工作局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 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邮 编:215200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张喜 联 系 人:池辛夏、刘太宇
电 话: 电 话:0512-63619715-800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01月06日